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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16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核实情况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除公司已在指定媒体上已披露的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投资以及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等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它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征询,除公司已在指定媒体上已披露的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投资以及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等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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